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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晚上7点,澳洲维省的公路上,一辆丰田三厢轿车一路向北,车灯过处,地面上的反光道钉亮起鲜艳的橙黄色光带,向远处飞快地移动着。
车里这对年轻的情侣(或者夫妻?),颜值气质浑然天成,然而表情却并不轻松,仿佛刚刚经历过生死一般,希望尽快离开这荒芜的公路,去到目的地城市。
嗨各位,欢迎回到【半游世界】的文字转播,车里其实就是我和壶老板,之前的故事可以戳《生死
大洋路
》。
http://www.mafengwo.cn/i/8785810.html
此刻壶老板正用着手机GPS,担任着我的领航员。几个月前,壶老板还是个半个路盲,但在我们出来浪的这段日子里,她已经熟练掌握了各类导航和地图的使用方法,可见新技能的get√和身处的环境密不可分,并且,实践是最好的学以致用的方式。
今晚要去的城市叫做
克拉克
(Colac),不知名的小城市,但是起码,它是个城市。因为不想原路返回,选择夜宿
克拉克
,第二天返回
墨尔本
。
公路没有路灯,因此远光灯常开状态是必要且合理的,当然,会车时要切换成近光,随后再打开。这是道理,也是礼貌,正如朋友说的,道理和礼貌,你至少要讲一样。但是在
中国
,远光灯的道理和礼貌,似乎还有很多人两样都不讲。
据说在澳洲开车撞死野生动物,是有法律风险的,于是有些人干脆把撞死的动物装进后备箱,带回家烧了吃。这样的事情,如果碰上,算不算既幸运又遗憾呢?出现这个想法不久,车灯照到路边一坨灰色的物体,它会动!是一只野兔!
它正要过马路,在路边回忆“先看右,再看左”的口诀(别“啊?”了,这是澳洲,右舵左行),忽然被车灯照到,紧张地坐直身体,伸长脖子左右张望,慌张失措,像是被揪住双耳提了起来一般。这短短两三秒太过生动,于是提兔子成为我和壶老板共同的梗。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进入了
克拉克
城,那些不安的心绪终于消散。在灯火通明之前,我们在一条幽静的马路停下车,看看澳洲的星空,当然你可能猜到,我肯定是点起一支烟来了。而后抵达住处,出门觅食后再返回,一笔带过。
今晚的住处是一家汽车旅馆,走过一楼走廊时,就听着隔壁bar里的觥筹交错和嬉笑怒骂,想象着一群五大三粗的澳洲牛仔在吧台前微醺后的真情实感和撩妹姿态。
关于澳洲口音,to die is a good die to die,这是一个千年老梗了。无怪乎我当时向前台老奶奶询问wifi密码时,一直以为是colac@14……
第二天早上9点,睡梦中被敲门声惊醒,酒店工作人员(是个大美女,猜测是前台老奶奶的女儿)打开门,探进半个身子,朝被窝里惊恐的两个人喊道:“are you lay-ving to die?”我们连忙点头说是……
这里是
克拉克
湖,在驱车前往
墨尔本
之前,我们决定在这里停留。天气依然一片阴沉,这里的众多水鸟,在湖边聚集,终于等到了喂食者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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