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于晏带违规水果过海关被罚,当场吃了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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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肉製品(包含加工食品)一律禁止攜入,罰款初次台幣20萬,再次罰100萬. 所有水果一律禁止攜入(但水果製成的加工食品可以),.否則罰款.(或出關前先到檢疫處申報再 進行處理方式) 2.在最後出關關口若直接出關被查到攜入禁止物品則一定被罰,來不及當場食用完,若尚未出關 即自動到一旁的檢疫處繳交並當場銷燬或留置15天內要回國前前往繳交費用200元再取回攜 帶回國. 以上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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